国家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其所在单位就必须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投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为该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本人个人账户的建立程序是这样的:先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此时,单位要向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工资收入等基础数据;然后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个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后,由单位按《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规定;代扣缴职工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