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近决策层的相关人士透露,个税起征点将提高为2500元或3000元,至于“两会”期间不少代表、专家提出的“以5000元为起征点”则不太可能。此外,税率级次减少也是改革方向,目前我国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改革后或减为5级。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的意见分歧,向来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到多少最合适;二是,个税起征点与分级税率改革,哪个对抑制贫富分化的作用更为明显。而此新闻一出,争议之声也自然扑面而来。原因无非是,2500元或是3000元的现实与先前“两会”期间热议的5000元预期相差太远,另外,分级税率改革中最高税率的45%降到40%也很像帮富人减轻负担。
其实,之所以能引来如此大的争议,有个原因不得不说——在全国搞“一刀切”式的起征点,不分时节、不分东西南北、不分城乡,难免会激起民意。以至于,无论是2500元还是3000元,大家都是不满意。根本的问题也正在于此,相比较于西方社会的成熟而稳健的税制系统,我国税制这种“一议一提”然后再在全国进行“一刀切”式的推广,显得很是稚嫩。这种稚嫩,主要集中于没有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物价水平联系在一起,没有实行浮动机制。
举例来讲,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就没有起征点一说,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报税,高者退,少者补,这得益于美国有完善而发达的退税机制。为此,1981年美国通过了《经济复兴法》,决定从1985年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指数化方案,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级、个人减免额标准扣除实行指数化,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自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税率,以防止通货膨胀将纳税人推入到更高的税率档次。业内人士称,美国是当下将个税体制与通货膨胀以及CPI等信息结合的最好的国家之一。
国人担心的不是涨不涨工资,担心的是,即便涨了工资,也离CPI越跑越远。整个2010年,CPI基本上一直在高位运行;更让人恐惧的是,到现在为止,CPI仍然没有跑缓之势,2月份CPI同比涨4.9%,PPI同比涨7.2%,创28个月以来新高。对此,公众也基本失去了信心,近期的一份调查显示,66.9%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对于未来的通胀形势,居民认为下季物价仍将上涨的比例占47.1%。
就算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就这个3000元的标准,能够让大部分工薪阶层受益,谁又能保证,CPI在高位运行的当下,3000元就是个合理的标准。逻辑发展到这里,就会明白,上调个税起征点也好,改变税率分级制度也罢,只要不与时代同行,只要不与地域发展水平同步,这双给全国人民制定的鞋子,就难免出现大小不合适的现状。
频频修改个税体制,之于行政成本的浪费可以暂且不论,对于公众的精神煎熬与实质性增负,却不得不说。因为,在物价飞涨的年代,谁能面对2500元或3000元,有足够的安全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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