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通知指出,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对于促进煤矿专业技术人...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通知指出,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对于促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切实提升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称,将用3年时间,培训煤矿总工程师(含副总工程师及小煤矿的技术负责人)10万人,到2013年底,所有煤矿总工程师全部轮训一遍。
通知指出,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以全面提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尽快改变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状况,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培训将对所有煤矿的总工程师实施,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的总工程师。同时,通知要求实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但最长也不能超过80学时。
据了解,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将由具有二级及以上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规模其他煤矿企业、年产120万吨及以上规模井工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省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其他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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