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力社保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重点是建立一个相互协调的退休待遇的增长机制,具体办法正在研究制定当中。同时预计,“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水平将保持较快增长。
■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地区
仍将适度调整
尹成基指出,一季度,13个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6%。下一步,人力社保部将继续指导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
■“十二五”期间
职工工资将保持较快增长
针对“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可以翻番的说法,尹成基表示,据统计,全国企业在岗职工(不含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从“十五”期末的17853元,增长到2009年的31622元,年均增长15.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2.4%。预计“十二五”时期,职工工资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试点方案正在拟订
据悉,全国已经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2011年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2008年,国务院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目前正在拟订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条件成熟时将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目前,正在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问题,其重点是建立一个相互协调的退休待遇的增长机制。这种相互协调的正常增长机制,将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待遇问题,通过建立这个机制,会进一步对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作出规范。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