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个税法修正草案正在征求民意,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学者和市民发现,免征额成为各界最为关注的焦点。对此,铁卫认为,原先的9级修改为7级,整体来看级距有所放大,对于整个纳税人群来说是好事,但对于中等收入阶层来说并不是太好。
日前个税法修正草案正在征求民意,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学者和市民发现,免征额成为各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不少人提出,目前3000元的免征额明显偏低,而来自网络的民意显然更为强烈。
意见
13000元免征额“明显偏低”
尽管此次个税免征额提升到3000元,但很多人看来还不够,他们纷纷提出能否提高到4000元甚至更高,尤以网络民意强烈。对于此次3000元的免征额,陕西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院长铁卫认为,“基本还算是比较合理,至少在陕西来看还是比较合理的。当然,在未来的3—5年的时间,这个免征额还将进一步提高。”
西安致通振业税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海燕提出,大家不要只盯着免征额,实际上更重要的是税率和级距,“如果我们的免征额不做调整,仍为2000元,而相应的税率调整为千分之一,对于大家来说负担可能降低更多。”
2现有草案“误伤”中等收入者
针对级距的调整,有不少市民提出不同看法,中等收入者可能会被“误伤”。从变化后的税率表来看,原先收入达到22000元才用25%的税率,而今收入达到12000元就已经用25%的税率。从绝对收入来看,月收入19000元及以上的劳动者,调整后反而负担加重。
对此,铁卫认为,原先的9级修改为7级,整体来看级距有所放大,对于整个纳税人群来说是好事,但对于中等收入阶层来说并不是太好。从长远看,对于构建中产阶级占主体的橄榄形社会而言,不太有利。
3应尽早推出“混合所有税制”
采访中不少相关人士还提出“混合所有税制改革”的说法。“实行这样的税制,就是把一个人的各种收入加在一起,然后再考虑各种具体情况,规定具体的扣除额,年终汇总计算纳税。”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王雍君看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分类过于复杂和繁琐,这给很多“聪明人”设置了避税的机会。
对此,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深表认同,“当前个税的弊病是设计上简陋,累进率高达北欧水平,没有社会基础,部分人理直气壮漏税,事实上个税已经演变为‘工资税’,而资本所得基本不纳税,如房租所得税率仅为5%,结果是恶化了收入分配。”
4个税征收应考虑家庭状况差异
在今年“两会”期间,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被多次提起。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安体富认为,该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照顾到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如养育孩子、赡养老人、一个人工作养全家等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
对此,铁卫认为就家庭划分来征税,不只是个税本身的事情,需要一个综合的大环境的配套,目前看家庭信息的准确程度等等,可能都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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