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发出通知,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度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单位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2010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862元60%即1718元的,以1718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即8586元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10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医保个人账户调整 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2011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合肥地区2010年度职工月社平工资3207元的4%划入,由原每月111.12元提高到128.28元,月增加17.16元;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158.28元(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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