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月7日电(廖宴思 岳仁轩)记者今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十一五”时期,广东养老保险实现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由窄到宽,保障水平由低到高,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保险问题获得解决,正在迈向人人老有所养的新时代。
据广东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2006年以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过去只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参保,现在不仅灵活就业人员,其他所有城镇二三产业从业人员都可有渠道参加养老保险,可以每月领到社保局发的养老金了。截至2011年4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841万人,较2005年底增加1746万人,增幅达159%,“十一五”以来的新增参保人数比前20年的参保人数总和还多。
据悉, “十一五”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增加一次,年平均增幅达13.35%。2011年1月又增加一次,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了1721元,养老金水平最低的市,由2005年底还不到400元提高到1000元以上,增幅达150%。除此之外,很多企业还为员工建立了企业年金,更多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到基本养老金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退休生活过得更殷实了。
2009年1月起广东实施了“待遇分段计算、发放责任共担”的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办法,参保人在省内各市之间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在省内顺畅转移了。2010年,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办法以后,跨省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也可以实现了。2010年,全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超过14万人次,其中跨省转移的8.4万人次。
相关人员介绍,三类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已得以解决,破解历史遗留难题。一、早期离开国企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制度,全省约30万人受益;二、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办法;三、因缴费年限短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也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了。
此外,为了解决一些参保人由于参保的时间很短,达到退休年龄后要是一直按月继续缴费的问题,2011年,省政府批准,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所有剩余年限费用,下月便可以领取养老金。估计有10万人能享受到这项政策的实惠。
经过这些年的大发展,广东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全覆盖,退休职工们安享晚年,人人老有所养的幸福生活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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