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8月29日电(记者皮曙初)77岁的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卢启炳老人对参加养老保险最深的体会是有了做老人的尊严。“老两口一个月有120元,米、油、盐的问题基本上解决了,省得向儿女伸手要钱了。”
西塞山区是首批启动的新农保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是60元,2010年启动后,当年综合参保率达到99.7%。现在,西塞山正在紧锣密鼓,准备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我们已经实现了新农保信息系统上线经办,聘请群众监督员实行社会化监督,乡镇街道设立了综合服务平台,在这个基础上,今年将实施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芳说。
湖北省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已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地区,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届时,只要具有湖北省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目前,湖北省已经纳入国家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县市区共有26个,应参保人员676万人,已经参保581万人;今年,又有39个县市区将被纳入试点地区。年内,这65个县市区将启动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说,为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湖北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要求做到“六个统一”:统一制度模式、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政府补贴、统一保险待遇、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
根据湖北省《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置了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在多档中选择,各地政府还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统筹地区负担不低于1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各级政府还可给予适当鼓励。
到2012年底,湖北省将建立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差别的制度平台,实现“制度养老”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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