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呼唤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不同程度地惠及95%以上的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然而,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反映的是这一制度尚欠公平,它成为影响全民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重要因素。”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中国社保30人论坛年会上说。
中国社保30人论坛年会是中国社会保障界最重要的年度学术会议,也是社会保障界专家学者与相关政府部门官员进行交流对话的平台。此次论坛年会的主题为“城乡统筹:走向公平的社会保障”,参会的100多位社保学者和官员围绕如何推进社保制度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展开讨论。
多名参会学者和官员表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城乡统筹,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差距,是实现社保制度走向实质公平的重要方面。
农民工参保面临“选择的困惑”
2011年,我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5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超过1.5亿人。农民工外出务工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多种风险,迫切需要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到2011年6月末,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人数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工伤保险42.7%、医疗保险26.2%、养老保险23.2%、失业保险14.1%.没有一项险种的参保人数超过半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如何确保农民工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是统筹城乡面临的难点之一。”
中青年农民参保率低,有制度实施初期的“观望”心态因素,但更主要的是面临“选择的困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大多数中青年农民在城市打工或准备到城市打工,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参加新农保,应允许农民作出自身收益最大化的选择。
胡晓义还表示,政府的责任是开拓“互通”的渠道。今年将研究施行新农保、城居保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续政策。
城乡二元分割致医保缺乏公平性和重复参保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实现全民医保。但是,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在筹资比例和享受待遇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凤透露:“目前,在医保筹资额比例方面,农民、城镇居民、企业职工和公务员的比例为1∶2∶10∶20.农民参加新农合,报销比例在30%~50%,有的地区还低于30%.”
“不同的人享受不同的待遇水平,这存在明显的不公。”韩凤说。
另一方面,重复参加医保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据韩凤介绍,全国重复参保的比例约占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10%以上,重复参保居民至少有1亿人。按今年财政每人补贴240元计算,政府一年的重复补贴高达240亿元以上。
“如果实现城乡统一参保、统一信息系统,即时核查出重复参保人,克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头吃现象,可有效避免重复参保、补贴和重复建设信息系统,有利于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表示,由于城乡分割带来的城乡医保缺乏公平性和重复参保等问题,进一步说明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需注重顶层设计
近年来,一些省会和地市在缩小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差异,推进城乡基本社保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作出探索,为我国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提供了实践经验。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成都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高校大学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实现筹资标准城乡一致、参报补助城乡统一、待遇水平城乡均等。2010年,成都市又将新农保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整合,实现了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待遇标准“三统一”。
东莞市的外来劳动者数量远超当地户籍人口数量。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东莞市强调“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先后打破职工户籍界限和居民城乡户籍界限,实现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企业职工、农村户籍居民和城市户籍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无差异。
在肯定成都和东莞等地为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所作出的有益探索的同时,一些参会专家表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要注重顶层设计,提高统筹层次,防止制度的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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