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缴费期自即日起到12月31日,居民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 将覆盖芝罘区近20万参保居民 10月15日,市政府下发《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原本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暂行办法”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由本市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的外市户籍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这也意味着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惠及芝罘区近20万非从业居民。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被办理参保手续并交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日后,只能在集中缴费期中交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 个人缴费标准分100元和300元两档 据了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元。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特殊群体按成年居民一档标准缴费,芝罘区将按相关规定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者部分资助。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老年居民按二档缴费;原新农合成年居民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医疗保险待遇,鼓励参保居民选择二档缴费。个人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年度内不予变更。 慢性疾病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根据规定,将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制度。参保居民患慢性疾病需在门诊长期治疗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 同时还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保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医疗费用,所需资金从年度筹集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原则上不超过15%,实行单独核算。居民普通门诊按照“区域规划、总量控制、方便就医”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 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7万元 参保居民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未成年居民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14万元,二档缴费的17万元。 居民医保新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300元。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 参保居民患慢性疾病需在门诊长期治疗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多缴费多报销。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0%支付。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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