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二套房低首付,她不惜与丈夫离婚,“净身出户”,希望按照首套房30%的首付款进行购房,又在开发商的“帮忙”下,办理了肥西县的假社保。谁知银行在核对材料后决定暂不予放贷。11月11日,家住滨湖区的胡女士郁闷不已,称现在丈夫也不提复婚,房贷迟迟审核不下来,她只得辞去工作全力处理此事。
为“首套房”房贷她与丈夫假离婚
胡女士来自湖北武汉,与丈夫相恋多年后于2009年在合肥结婚,并购买了一套80㎡的房子。近年来,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她便和丈夫商量买套大点的房子,“看了两个月,发现滨湖有一个小区不错”,胡女士说,由于首付款较多,借了一圈亲友,也还是没凑齐。
在置业顾问的“帮忙”下,她决定跟丈夫假离婚,“净身出户”后买房,此时便可以首付30%,再慢慢还贷。和丈夫商量后,胡女士交了35万首付款,并在今年4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净身出户”后,胡女士向银行申请了“首套房”贷款。
但是材料递交给银行后,由于胡女士在合肥缴纳社保不足一年,申请贷款的事情被耽搁。
据胡女士称,置业顾问帮她办理了申请贷款的材料。但银行审核材料时,发现胡女士的银行流水不足,要求胡女士补充银行流水,否则不予放贷。胡女士便多次找到开发商,希望后者能够帮忙,不过得到的答复一直不能令她满意。
为申请贷款她辞去工作
“现在因为这个事情,我经常跟老公吵架。”胡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前夫根本不提复婚的事情,上班也没有心思,只得辞去工作,专门解决申请贷款的事情。“只能先把房贷弄下来再说,(复婚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吧。”
11月11日下午,置业顾问李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胡女士的离婚是自愿行为,开发商只是帮胡女士办理贷款申请,目前她正在跟银行方面协调,希望能够尽快将胡女士的贷款办好。
律师:离婚需谨慎
实际上,根据今年10月份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合肥落地的政策中,在肥购房的业主,首套房贷款还清后,二套房也可以按照之前的首套房首付来认购。倘若胡女士当时买房时等上半年,也就不会出现如此结果。
对此,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黄奥律师表示,此案中,无论是开发商“出主意”还是业主本人意愿,其实际上已经达成法律上的离婚事实,银行会根据当前的状况考虑如何放贷。因此,各方并没有违反行政诉讼法,胡女士恐怕只得独自承担结果。黄律师同时提醒,为买房而离婚,夫妻双方应当谨慎考虑,不要等到出现问题时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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