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人社厅印发《江苏省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试行)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全省执行统一的生育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一些病房等服务设施列为乙类支付范围,个人需要掏一定的费用外,其他项目都列为甲类支付范围,即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也就是说,参保人只要没有特殊要求,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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