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咨询包头市医疗保险局工作人员得知,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期间的检查治疗、正常产、剖腹产、人工流产、引产、宫外孕、绝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等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的输卵管复通术、取宫内节育器等医疗项目的医疗费,以及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其中,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的早产)者,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晚育者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再加半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者,在此基础上再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