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更加需要成熟、定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特别需要妥善处理以下四个关系:
福利增长与责任分担的关系。福利增长是城乡居民的合理诉求,也是各级政府的使命所在,但福利责任一定要在政府、企业、个人与社会之间合理分担。否则,责任失衡必定导致制度的不可持续。
尊重社保制度发展规律与尊重中国国情的关系。既不能以遵循制度发展规律为由超越现实国情,也不能以现实国情为由扭曲制度,二者必须理性兼顾。
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社会作用的关系。政府主导是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普惠的根本所在,但应明确政府责任边界,在坚持公平、互助共济原则下,尽可能运用公共政策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不断壮大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与服务能力。
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的关系。应先定位好基本保障制度的目标与水平,再创造条件让补充保障、市场化服务等得到发展。